近日,湖南两位超级支付大佬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六年,没收所有违法所得,并处罚金四十万元,涉案金额高达30亿。据传,该大佬名下交易规模约20亿,要知道,湖南全省超20亿的机构不会超过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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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泰”应该是成立于2018年,当年可谓是如日中天,一边是高速发展的支付业务,一边是新业务“唐古拉优选”,我还没加入自媒体行业时便有一位支付代理商邀请我加入这个平台。
给我的感觉就是“捡钱”,只要投钱进去,就能源源不断的赚钱,我仔细听了听模式,就深刻的感觉到这很有可能是传销。他与普通的资金盘还不相同,其他平台是需要拉人头才能盈利,他们哪怕不拉人头也能盈利,类似于非法集资的把戏,实际上内涵还是传销,他们不断的造势,上湖南卫视、捐款、助农,这是当时他们主要宣传平台的优势。
这是来自一段他们内部当时对自己的介绍,线下门店100余家、40万+用户、月交易量20亿以上,这些数字前期可能有水分,后期大概已经远超这些数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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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他们的“唐古拉商城”就已经上线了,只不过,还没有大规模去公开。
让我没想到的是,直到现在还有“交泰金管家”、“唐古拉优选”的门店,不知道是执迷不悟,还是等着他们的“老大”出来带他们一雪前耻。
这些人有的给“湖南交泰”交了几百、几千,有的甚至交了几万、几十万、上百万。现在,APP里所有钱已经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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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实,2023年5月18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23)湘0102刑初206号《刑事判决书》。
该院审理了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湖南交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克忠、法定代表人吴侃瑾利用公司名义从事非法传销犯罪活动一案。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2023)湘0102刑初206号《刑事判决书》的判决情况如下:
一、被告人李克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二、被告人吴侃瑾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三、追缴湖南交泰科技有限公司唐古拉商城的涉案资金,上缴国库;没收被告人李克忠、吴侃瑾各自退缴的违法所得5万元、3万元,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人李克忠、吴侃瑾各自的违法所得459084.2元、70506元,上缴国库。
因当事人进行了上诉申请,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23)湘01刑终667号《刑事裁定书》。该院认为,上诉人吴侃瑾与原审被告人李克忠以拼团购物返利为名,要求参加者向公司网络平台充值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数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务,扰乱经济秩序,上诉人吴侃瑾与原审被告人李克忠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
在共同犯罪中,上诉人吴侃瑾与原审被告人李克忠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上诉人吴侃瑾与原审被告人李克忠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上诉人吴侃瑾与原审被告人李克忠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上诉人吴侃瑾与原审被告人李克忠系初犯,犯罪后主动退缴了各自部分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
针对上诉人吴侃瑾的上诉意见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查,上诉人吴侃瑾与原审被告人李克忠共同成立湖南交泰科技有限公司,均担任公司重要领导职务,且共同商议决定传销活动的具体经营模式和人员层级架构及利益分配方案,二人发展的下线会员人数相当,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当,况且本案参与传销人员人数达40余万,涉案金额有30余亿,
根据本案的具体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对吴侃瑾判处六年有期徒刑,罚金40万元,不属于量刑过重,该上诉意见及其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