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持牌支付机构拉卡拉因存违法违规行为领央行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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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银罚决字〔2024〕25号”显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存在:
1.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2.未按规定向检查组提供真实、完整的检查资料。
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93073.29元人民币,并罚款3199219.87元人民币。罚没合计约389.23万元人民币。
此次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8月2日。
据悉,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显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可以采取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